时间:2018-12-10 来源:互联网 作者:未知
专业培养目标:培养掌握现代管理理论、技术与方法,能在文、教、卫、环保、社会保险等部门从事管理工作的高级管理人才。
1、可到市、区、县、乡等各级社区管理委员会、民政管理机构、和社会工作部门从事规划、建设和行政管理工作。2、可到各企业(如国有企业、外资企业、物流公司等)和公共事业管理部门(如学校、共青团、妇联、工会、儿童福利院、青少年宫等)从事机构管理、活动策划和社会工作。3、可到各级社会服务中心、各类社会福利机构中从事行政管理、服务等工作。